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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黑者险成"烈士"都怪城管"外包"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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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7 21: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四川泸州
2011年9月,深圳城管协管员龚波在“执法”时被小贩刺死。事后,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,所在公司还为其申请“革命烈士”,最终未获批准。日前,警方发现,龚波竟是某犯罪团伙骨干。他们披着城管外衣,对辖区商贩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。(8月6日大洋网)   城管服务外包,一度被认为是深圳在城市公共管理上的创新之举,这一模式却因弊端丛生屡遭质疑,先有“开山寨执法车执法”等种种乱象,如今更爆出了涉黑人员变身城管协管员的荒唐事。舆论重重压力之下,深圳一度传出了可能取消“城管外包”的消息。   无可否认,深圳城管的这些乱象和黑幕,确实是在“城管外包”之后发生的,但这并不是说,所有问题都是“外包”惹的祸。公共服务外包,作为行政改革的先进经验,本身并无任何问题,城管协管员这样的“职务”,也不是什么外包禁区。要知道,巡逻查案拘押等警务,监狱管理等,在一些国家照样外包给私人,并不一定会出现失控的现象。   深圳城管乱象的根源不在“外包”,而在“外包”之后的监管空白。公共服务外包,政府部门不能想怎么包就怎么包,应将外包行为有效置于公众监督之下;公共服务外包的同时,政府的责任不能“外包”,而应与外包公司签定明晰的契约,监管到每一环节。   在深圳的“城管外包”经验里,无论是公众监管还是行政监管,都不到位。虽然按照深圳对“城管外包”模式的设想,“公众参与”是其中重要一环,但事实上公众根本连“外包”的具体详情都不清楚,遑论监督了。有关部门与外包公司签定合同时,非常混乱,有的是社区、街道出面,有的是区政府出面,外包公司聘用的协管员无须经过资格审查,外包公司的违规行为也缺乏强制性的惩罚措施。整个“城管外包”的运作,缺乏一套准入、退出和监督机制。   深圳在外包权责不明、监管不力的情况下,匆匆推行“城管外包”,结果遇挫。这对更多已经或准备将服务外包的政府部门是个警示:公共服务可以市场化,但公共责任绝不可市场化,在有效的监管机制未建立的情况下,公共服务外包请且慢推行。
2012-08-07 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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